噪音扰民谁管律师

解析:
噪音扰民的管理通常由当地的城市管理、环保、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面对噪音扰民情况时,可以记录噪音的发生时间、地点、噪音来源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投诉和调查。 根据情况,向当地的城市管理、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可以拨打城市管理热线或环保部门的举报电话。噪音扰民具体的管理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管理/城管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通常负责监管和管理城市环境秩序,包括处理噪音扰民问题。城管部门通常可以接收和处理居民关于噪音投诉的举报。
2、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关注环境保护,噪音扰民问题也属于其管理范围。在一些情况下,环保部门可能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关噪音排放的相关规定。
3、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 在小区或社区层面,居民委员会或社区管理机构也可能参与噪音扰民问题的管理。居民可以向所在小区或社区的管理部门反映噪音问题。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机构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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